用“收款神器”信用卡套现涉案91亿余元
信用卡“套现”行为改变了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属于违法行为
文/卢志坚 孙鑫鑫 左飞
一款为小微商户精心设计的移动收款工具,支持微信、支付宝、信用卡等多种支付方式,无须硬件设备,拥有注册简单、快速收款、实时到账、费率低廉等多重优势,号称“收款神器”,实为不法分子专门开发的供用户进行信用卡“套现”的App,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网站广告等对该App进行推广。不到三年时间,就先后吸引了3.7万余人注册,涉案金额高达91亿余元。
2025年2月5日,经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主犯吕某良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万元。其他4名被告人也均因非法经营罪受到了处罚。
“强强联手”
合作线上POS机项目
2018年初,从事POS机市场推广的詹某某找到经营软件开发公司的吕某良,提出想要开发一款手机POS机软件,帮助用户刷信用卡套现,并从中收取手续费。
“他的公司搞技术支持,我来负责推广。”詹某某当时就意识到,用手机POS机比实体POS机成本低,推广更快捷,使用也方便。两人一拍即合,但是当时因为没有第三方支付通道,他们的计划无法实施。
后来,经朋友引荐介绍,2019年1月7日,吕某良、詹某某与上海银生宝公司(另案处理)达成合作,共同开发线上POS机项目,并取名“海草生活”。由银生宝公司提供第三方支付通道和支付牌照,吕某良负责“海草生活”技术开发与运营、维护,詹某某负责市场推广与发展代理。合同签订后,吕某良便安排弟弟吕某文负责项目开发与维护等技术对接,公司员工尹某文、姜某颖和卢某3人负责项目研发、维护等技术性工作。
经过多次内测,2021年4月,“海草生活”App正式上线使用。App里面包含收付款、扫一扫、话费充值、海草商城、信用卡申请、保险等功能,但除了收付款功能,其余功能都不能使用。用户只要用实名进行注册,绑定个人的身份证、储蓄卡、信用卡以及储蓄卡的预留手机号,然后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就可以成为该App注册用户。用户在App里点击“收付款”,输入金额,选择提前绑定好的信用卡作为支付账户,App后台就会为其匹配提前导入的商户信息,以虚拟交易的形式,进行信用卡刷卡消费,在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消费金额将自动返还至用户绑定的储蓄卡中,全程仅需10秒钟左右就能帮助用户成功提现。
方便、快捷,让“海草生活”App一经上线,便收获了大批用户。同时,为了躲避银行监管,吕某良等人还通过设置套现的信用卡和打款的储蓄卡不可以是同一家银行、套现金额不允许为整数、不能使用别人的信用卡来套现等规则,防止银行发现用户在“套现”。
涉及用户3.7万余人
发展代理7000余人
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吕某良等人配套上线了“海草展业”App作为代理端,每个代理可以在“海草展业”App中生成个人的二维码,他人通过扫码成为其下级代理,并生成自己的二维码,“海草展业”App可以看到每个代理发展的用户每天套现的交易额,而用户套现时缴纳的手续费则被代理们层层“分利”,这也吸引了更多的代理加入。
詹某某利用多年从事POS机市场推广资源,把从“海草展业”里生成的推广二维码发给以前做POS机代理的客户,让他们再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进行推广发展下级代理,代理级别不同费率也不同且不固定,代理的费率一般是0.45%至0.53%不等。
同时,吕某良等人还在“海草生活”App首页注明了“银生宝旗下”,一些人看到信息,会主动联系银生宝的电话表示想做代理,之后便由专人联系。经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的廖某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成了代理中的一员。他与银生宝的技术对接,把“海草生活”App的推广二维码放到其公司开发的“慧通管家”软件上,由该软件平台上的七八千余名代理进行推广。通过他推广的客户,产生的交易流水达22亿余元。
2023年6月,银生宝因为内部经营问题,关闭了支付通道。之后,吕某良联系到了具有第三方支付通道资源的唐某忠,由唐某忠将其代理的支付通道接入“海草生活”后台,继续运营。
2024年1月3日,灌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海草生活”App涉嫌非法经营,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经初查,该局于1月24日立案侦查。同年1月31日,吕某良、吕某文被抓获后,对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截至案发,“海草生活”App后台数据显示用户已达3.7万余人,总交易流水为人民币91亿余元,“海草展业”中代理高达7000余人。经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海草生活”App具有信用卡套现和虚构地址交易功能。
“收款神器”
实为“套现工具”
2024年7月31日,该案移交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震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卷宗、查阅法条认为,吕某良、詹某某、吕某文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然而在讯问中,吕某良多次辩称银生宝公司具有支付牌照,他们的行为属于合法经营。与有经营资格的支付公司合作是否就拥有了合法的外衣?这成为本案定性的一个关键问题。
魏震通过梳理分析“海草生活”App后台数据,清晰看出App中商户数据不是商户自己注册,全都是从后端直接导入,所谓的交易,表面上看是用户使用信用卡在App中的商家进行了消费,实际上资金被扣除相应手续费后,最终划转到用户本人的储蓄卡内,属于虚构交易。
“我们判断本案是否构成非法经营,主要看经营的内容,第三方支付公司虽然具有支付牌照,具有支付的资质,但是不可以从事非法资金支付结算,而‘海草生活’App内的交易其本质是虚假的,所以说吕某良等人的行为还是非法经营行为。”魏震介绍,通过虚构交易,违规改变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把它转变为现金贷款,使得发卡机构无法准确判断持卡人的资信状况和资金用途,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务的规定,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
为实现精准打击犯罪,检察机关结合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负责的金额、作用大小来综合进行刑事追责,认定吕某良和詹某某为主犯,吕某文、唐某忠、廖某是从犯。同时,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2024年10月16日,灌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尹某文、姜某颖和卢某3名技术员工作出不起诉处理。同年10月17日,该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吕某良、詹某某、唐某忠、廖某、吕某文5人提起公诉。
灌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于2025年2月5日对吕某良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并结合立功、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量刑情节,于2月13日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詹某某、唐某忠、廖某、吕某文4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30万元至300万元。2月14日,吕某良提出其有立功线索并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判决已生效。
在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第三方支付和信用卡支付监管漏洞,及时提醒信用卡发卡银行、相关金融机构堵塞信用卡违法套现漏洞,共同维护稳定有序的金融市场秩序。目前,相关银行已针对信用卡非法套现特征建立专项风险策略,实现交易风险的实时监测、识别和拦截,并建立了针对套现平台的识别与打击方案。
检察官提示
信用卡“套现”行为改变了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属于违法行为。“套现”平台看似为用户提供了便利,实际上却是在给整个金融安全“埋雷”。而用户无限制地套现信用卡额度,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还款,将直接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同时,线上“套现”要提供银行卡、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如果软件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这些信息可能会被黑客窃取或泄露,给用户带来信用卡被盗刷等财产损失风险,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衍生犯罪。因此,大家要合法规范使用信用卡,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不轻信各种非法App的广告托词,谨慎使用金融服务类软件,仔细核验平台相关资质,守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来源:《法制与新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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